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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上海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日期:2021-09-03 06:06:04 / 人气:217 / 访问量:217

大家都知道,企业每个月都是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每月缴纳的具体时间,今天知英人才就给大家来介绍下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上海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每月几号缴费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你要缴费的话要在15号之前去缴。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申请缓缴的条件)

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

(二)停产、连续亏损一年以上,或者濒临破产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 上海社保是每个月如何缴纳的

上海社保缴纳的通知,是下月发出的,扣款分两次,一次8号,一次25号 也就是说,员工10月的社保,要到11月月初才会有缴费通知 你如果是11月进单位,那么,你的申报是要12月缴纳的, 如果贵单位是隔月发工资,那么就是同步了, 如果是当月发工资,第一个月,社保扣不到的, 公积金可以当月缴纳

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交的是上月的还是当月的?

当月缴费当月使用,月初进行缴费。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上海社保缴纳的通知,是下月发出的,扣款分两次,一次8号,一次25号

也就是说,员工10月的社保,要到11月月初才会有缴费通知

你如果是11月进单位,那么,你的申报是要12月缴纳的,

如果贵单位是隔月发工资,那么就是同步了,

如果是当月发工资,第一个月,社保扣不到的,

公积金可以当月缴纳

上海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单位缴费时间):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拓展:《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2月27日市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0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的发

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关解释)

本办法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并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调查、稽核。

第五条(工作原则)

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六条(单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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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缴费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七条(申报与核定)

缴费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缴费单位的缴费个人人数等有关缴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的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予以核定。

第八条(单位缴费时间)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个人缴费方式)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缴费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个人自行缴费的,可以由本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申请缓缴的条件)

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

(二)停产、连续亏损一年以上,或者濒临破产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的内容,大家已经知道了上海社保每月缴纳时间了,这样每个月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交纳社保,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知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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